释义 |
理论上讲如果发生医疗差错要及时安抚患者情绪,随后将事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积极和患者沟通,商量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起诉至法院。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依《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对于没有达到事故程度的医疗过失,均应认定为医疗差错。换言之,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特征基本相同,两者之者的不同是损害后果程度上的差异。在一般医疗差错中指在诊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发生了一般性的错误,但责任者能实事求是地及时报告和处理,对患者未造成危害,无任何不良后果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