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经营许可证哪些需要批准才能经营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下情况需要批准才能经营: 1. 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加工、生产、制造、包装、贮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 食品销售企业:从事食品销售、供应、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必须获得食品销售许可证。 3. 餐饮服务企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必须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餐厅、饭店、快餐店、食堂等。 4. 食品流通企业:从事食品流通、批发、零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必须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5.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等活动的企业,必须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6.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食品经营企业:如进口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畜产品交易市场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要求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应该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申请要求,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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