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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诉讼代理词怎么写有效
释义
    一、代理词是什么?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二、代理词由那几部分组成?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2、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三、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怎么写?
    民事诉讼法原告代理词格式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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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