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很有可能是招标文件审核不仔细造成的,作为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澄清,一般都会作出澄清的。 出现上述情况,在评标环节评委也会无所适从,如果招标人在投标环节不澄清,到公示环节可以提出质疑直至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