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姓名 有效吗 |
释义 | 借条上未写出借人的名字,但如果该借条具备下列要件的,则该借条有效:订立借条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出借人的名字,或者通过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出借人的身份。 一、借条写还款日期了,过期两年了,还有效吗 借条不会过期,债务清偿期到期后2年还没有还债的,借条也不会失去法律效力,但生效的借条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房子签合同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有效 房屋签合同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但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具体要件包括合同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均签字的,该合同有效。当事人可以之后再补充身份证的复印件等材料。 三、借条的公证人都包括什么 借条公证需借款人、出借人都到场,如果债务关系之中还存在担保人,那么公证的时候担保人也需要到场。此外,在公证的时候,需要带上证明各方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等的材料。 1、借条公证需要双方带上需公证的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的的时候带上借条、证明借款人、出借人身份的材料。 2、借条并不是必须公证,借条不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后,借条具有强制效力,更有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真实合法的借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借款人是在书写借条过程中是其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和强迫,借条是借款人本人书写等。根据我国《民法典》、《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之一,公证机关针对借条所作的公证书,是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最有力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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