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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必须借款人写吗
释义
    法律分析:借条的书写人不是必须由借款人书写,借条书写的主体可以是借款人、贷款人人或第三人,只要得到借贷关系双方的认同并签字捺印就能生效。
    通常,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需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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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