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出借人不写名字可以吗? |
释义 | 不可以,借条中必须写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的名字,借条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款时,出借人务必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走私、诈骗、赌博、买卖毒品或者贩卖人口等等,就应当断然拒绝。否则,如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款将不受法律保护。 一、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借款用途不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 2、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3、借贷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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