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写的借条写的小名是否可以? |
释义 | 对方写的借条写的小名是可以的。只要欠款人认可,就完全可以。如果用小名,发生纠纷后,对方不承认这个名字,就需要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该名字是欠款人的名字。可以通过验笔迹的方法证明是借款人所签的字,所以如果对方赖帐,可以向法院起诉,能要回借款。《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一、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要求对方打欠条的时候,或者是打借条的时候,都必须要写自己的法定权利,这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日后发生一些纠纷,对方不承认。否则比如说在借条上面写自己的小名,那么日后发生纠纷的话,还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是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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