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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上的时间怎么写?
释义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
    一、借条有时效期吗?
    借条有时效期。具体要看借条写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借条格式怎么写
    借条书写格式如下:
    1、用文字和数字写下贷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和逾期利息、贷款期限、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特别注意:
    (1)贷款金额要写明币种,注明大写,并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还款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
    (3)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
    2、担保人确认为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保证期限;
    3、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署的,即在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
    4、写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全称、身份证号码或工商登记名称,不要写短或短的名字。一定写正确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5、用自己的笔,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当面签字、按捺指印。我国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按捺右手大拇指或食指;
    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
    一、借条书写模板如下:
    借条
    今借给_______人民币,即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按照月利_______%,支付利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六个月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署。
    出借人:_______
    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担保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借款人和出借方的名字、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条上最好附上身份证号;
    2、要写成“借到人民币XX元”,不能写“借款人民币XX元”,因为前者含义是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后者表达的含义相对迷糊;
    3、写清楚利息和逾期后的违约金,否则,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将无权取得违约金赔偿;
    4、写清楚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否则,即使官司打赢了,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法院也不会判决对方承担;
    5、借款人要签字并摁手印,笔迹鉴定的要求比较高,一般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间段的笔迹作比对,因为每个人不同时期的笔迹可能也不同,所以必须既要签名也要摁手印;
    6、尽量使用携带的笔签字。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中的内容还需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应该如何约定借款合同的时间
    应该:1.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2.明确约定借条形成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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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