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在于归属权和产生方式。天然孳息是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而获得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孳息的归属规定是非所有人可享有收益权并收取孳息,与此同时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以占有原物为前提。 法律分析 一、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是什么? 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区别是归属权不同,产生的方式不同。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 法定孳息的概念和归属。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二、孳息的归属规定是什么? 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 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在于归属权问题,孳息的归属分为两种,即可以为所有人取得,又可以为非所有人取得。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的同时,也收取孳息,与此同时,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时,由非所有人享有,原物收取孳息时,以占有原物为前提。 结语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在于归属权和产生方式。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归属权由所有权人或用益物权人取得。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获得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归属权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取得。孳息的归属规定是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可以收取孳息,而所有人则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收益权与所有权相分离时,由非所有人享有,但占有原物并不一定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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