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调解有哪些可能的方式 |
释义 | 交通事故调解即把当事各方召集在一起首先向他们讲解交通事故处理的办法和程序,让双方知道交警部门调解的时限和次数,依法应该赔偿项目和数目的规定。 具体有下列方法:情景互动法;换位思考法;追刑事故先期介入调解法;公开调解法。 交通事故调解可能出现的四种结果 交通事故调解可能出现的四种结果有: 1、交通事故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2、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4、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时有哪些技巧方式 内容如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技巧如下: 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 2.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3.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 4.把握局势,控制情绪。 交通事故的鉴定方式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事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 2、事故地点。 3、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4、机动车牌号和保险凭证号。 5、通行方向和接触部位。 无法调解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交警不能协调的交通事故包括: 1、当事人供给不出交通事端依据,因现场变化、依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验交通事端实际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端确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停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停请求的; 6、当事人在调停请求中对查验、判定(包含从头查验、判定)或许有贰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停。 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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