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管理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
释义 | 小区物业管理归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其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小区附属设施和共用设备,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和收费,行政监督和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 法律分析 小区物业归物业管理处管,物业管理处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具体内容如下: 1、物业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区的附属设施,比如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 1、物业公司注册,拟定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 3、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 4、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5、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拓展延伸 小区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由哪个部门负责? 小区管理的职责和权限通常由城市规划与建设、房地产管理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这些部门负责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和监管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区域的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同时,他们还负责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协调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确保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划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语 小区物业管理处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负责管理小区的附属设施和公共部位,包括各类共用设备、设施、场地、绿化、道路等。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职责包括物业公司注册、管理监督、物业企业资质审查、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等。城市规划与建设、房地产管理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确保小区正常运营和维护,处理纠纷、维护居民权益。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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