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车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出资和登记情况判断。夫妻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所有权,需注意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 法律分析 婚前购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车辆的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进行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车,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 2.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3.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出资赠与,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非另有约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后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另有约定)。 4. 婚前双方出资购车,如果一方认为该车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夫妻可以约定车辆的归属情况,但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1. 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4.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3. 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才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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