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符合: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展开来说就是指:1、清楚:案件事实已查明清楚,证据收集确实充分;2、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主动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或者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3、同意:被告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不予以反对的。此外,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人聋人、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2、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对于适用简易程序不同意的;3、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其他故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