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
释义 | 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协议处理,否则法院根据保障子女权益,考虑以下情形:一方不能生育、子女与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不利、考虑十周岁以上子女意愿。 法律分析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拓展延伸 父母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在父母离婚后,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法律通常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依据来做出决定。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如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教育需求、亲子关系等。父母的抚养能力、家庭环境、稳定性也是考虑因素。通常,法院倾向于共同抚养,以保持子女与双方父母的联系。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父母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建议父母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根据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出发,经双方协议处理。无协议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优先考虑以下情形:一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一方生活时间较长且改变环境不利,一方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与一方生活有利且另一方有不利情形。对十周岁以上子女,需考虑子女意愿。父母离婚后,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法院倾向于共同抚养,以维护子女与双方父母的联系。如无共识,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保障子女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