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娘家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首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然后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办理迁入手续。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离婚多长时间户口会被注销 离婚多久户口都不会被注销。如果是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原则上,只有公民死亡或者失踪才可以申请注销户口。只要公民活着,一般不会注销户口。如果被失误注销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离婚注销户口迁回需要手续如下: 1、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 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 二、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哪些手续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 三、在男方家迁户口到娘家需要什么证件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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