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可能会存在争议。若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存在质疑,可以寻求公证作为证据。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处理决定有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并要求保险公司在申诉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或者再核定。 同时,依据《证据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据标准是民事诉讼中证明事实真实性的标准。公证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如果被保险人通过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证明自己的视力丧失是由意外事故或者疾病等原因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应该尊重公证书的证据效力,进行相应的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处理决定有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并要求保险公司在申诉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或者再核定。 《证据法》第五十九条:公证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