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事件双方自愿和解,警方不许和解怎么办 |
释义 | 要按实际情况分析 分析: 1、双方互殴的和解,仅仅是民事部分的和解,司法机关仍然有权依法追究打人的行政违法或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以上,依据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4、如果双方互殴后和解,或一方殴打另一方后取得受害人书面谅解,司法机关通过案件调查,认为违法或犯罪情节轻微,如果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同时具备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或审查工作,司法机关可能会在法定原则内,结合上述案情及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不予处罚或不决定。 如果是轻微伤,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拘留、罚款。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判刑。 打架斗殴怎样才算正当防卫 首先,打架斗殴是否成立正当防卫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 2、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3、实行防卫行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其次,打架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如下: 1、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 比如双方斗殴时,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那么将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 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那么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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