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构成强迫交易罪还须达到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对“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情节严重”是指强迫交易殴打他人手段恶劣的、多次强迫交易屡教不改的、非法牟利数额较大的、强迫交易扰乱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因强行交易受过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将多人打成轻伤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索要的价额明显超出合理的价格且数额较大的及所提供的服务或出售的商品质量低劣的;有人认为还应包括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强买强卖手段的强度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对强迫交易罪的“情节严重”并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些省市在司法实践中对其作了规定,如浙江省在《关于办理强迫交易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内容: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三次以上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个人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或者强迫交易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强迫手段推销伪劣产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施强迫交易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上就是关于强迫交易罪的一个完整的概括,其中强迫交易罪的法条和第三点介绍的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种种情形尤其需要我们有所了解,希望大家在日生活中增添一点法律意识,当自己遇到上述情形的任何一个时,及时报警、寻求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其他法律渠道来挽回自己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客观: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