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陈述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7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