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当事人陈述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7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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