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加强对空挂户的管理,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一项常态业务工作。清理空挂户工作,是指通知有房产证的需要将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暂时无法迁移的户口,由原派出所代管,不存在注销户口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