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是诈骗吗? |
释义 | (1)对于一房多卖是否构成诈骗,主要看卖房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和动机。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并无非法占有他人房款的意图,应当承担民事违约责任;相反,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打算交房,使对方履行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房款,其行为就构成合同诈骗罪。 (2)是客观上是否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这一形式,实施了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作为合同违约的民事纠纷,往往是当事人具有履约能力,产生纠纷后能够全额返还购房款,或主动、积极与购房人协商退还相应房款。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一房二卖”,在表现形式上则是行为人在收取房款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拒不退款,或携款逃匿,或用于挥霍等致使房款无法返还。 一、如何认定合同诈骗? 要想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就要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2、合同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3、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有哪些区别 合同欺诈与合同欺诈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欺诈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欺诈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 2、主观故意不同。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为目的,即行为人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明知自己没有资格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能力,诱骗对方与对方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为人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为了骗取或者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与一般合同欺诈相比,合同欺诈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大; 3、客观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欺诈,但骗取的财产数额未达到较大程度的,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以一般合同诈骗罪处理; 4、两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当作为无效合同处理;一般欺诈中的合同,除损害国家利益外,一般视为可撤销合同。一般合同欺诈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罪属于刑事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了推定行为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种情形,包括: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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