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合同价款的确定 |
释义 | 技术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一、合同一般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列举的合同一般条款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起草合同时应注意不能遗漏一般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能用绰号;个人住址应与身份证或户口本规定一致。如个人经常居住地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载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经常居住地为住址。单位要写全称,不能用简称,企业法人名称及住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标的 标的体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不能成立。比如买卖合同标的是货物,在起草标的条款时,不仅要有货物名称,必要时还须加上货物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生产厂家等。 (三)数量 不要使用“包、箱、袋、捆、打”等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如一定要使用,也要明确每“包”、每“箱”、每“袋”、每“捆”、每“打”的具体数量。 根据标的特点,有些还需注明标的毛重、净重、正负误差、合理磅差、自然减量、超欠幅度等。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写明标准名称、代号或编号。 质量验收有三种形式:按产品说明书验收、按样品验收、按抽样验收。按产品说明书验收的,说明书要真实、明确,包含所需技术标准和其他技术条件。按样品验收的,要明确对样品的共同提取、封存和保管。 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和方式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四)质量 本条款是最复杂、最易产生争议的条款之一。要明确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内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 (五)价款或报酬 实行市场价格的,按公平合理原则确定价格。要明确单价和价格总额及履行合同的其他费用如包装费、包装物回收费、保管费等由谁承担;要明确价格计算方法、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要明确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时间。需分期或分批履行的,对每一期的履行期限也要作出规定。履行地点前要写上省、市、县名称,地名要写准确,避免重名或地名错误发生履行错误。履行方式分为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间方式有一次履行和分期履行两种。行为方式包括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支付价款和报酬方式。对履行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能促使当事人自觉、全面履行合同。合同中必须有违约责任条款。条款内容不能太笼统,一条义务,就要对应一条违约责任。重要义务,违约责任应较重;次要义务,违约责任应较轻。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协商承担责任方式和比例。法律法规中对违约责任比例幅度或限额有规定的,则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 (八)解决争议方法 主要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专业性比较强、双方合作关系一直较好、涉及商业秘密、希望尽快解决争议的合同纠纷可以选择仲裁。但注意,选择了仲裁就不能选择诉讼,选择了诉讼就不能选择仲裁。选择仲裁,必须写明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全称。选择诉讼,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 二、施工合同形式有哪几种 法律规定的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4)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 三、销售合同收款条款规定是什么? 销售合同收款条款规定是可以在销售合同当中约定具体的收款条款,比如说收款的方式,还有就是收款的具体金额等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1)标的物:标的物是销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销售合同中的标的物主要表现为推销的商品或劳务。 (2)数量和质量:这里是指销售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它们是确定销售合同标的物的特征最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销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 (3)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是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以货币数量表示的代价,体现了经济合同所遵循的等价有偿的原则。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它是确认销售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时间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具体地履行期限,如按年、季度或月、日履行的起止期限。履行地点是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义务的地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履行期限。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方法由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来决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销售合同当事人违反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销售合同的内容还包括:根据法律规定或销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这些也是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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