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生育金怎么领 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的材料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殖健康保健服务证》或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4、申领生育医疗费待遇须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用专用票据等有关凭据;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须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须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并发症产生的费用,需提供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