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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并不想离婚,但丈夫却提出了离婚,我应该怎样应对呢?
释义
    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进行诉讼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无效且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如果法院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诉讼,就可以离婚。如果老公坚持要离婚而妻子不想离婚,老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据材料及其复印件,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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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2: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