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首先,设立这类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人数上,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注册资本上,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次,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后,确定公司名称、注册资金、股东股份占比、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携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与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一、基金型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公司法规定哪些企业是必须验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必须验资的企业有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以及财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验资需要专门开设验资的账户。 验资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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