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协议和三方协议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三方协议,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双方协议只涉及两方主体,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一、三方协议是正式合同吗 三方协议不是正式合同。三方协议一般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通常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 二、第三方合同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区别 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二、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三、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 三、三方协议是什么意思? 三方协议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含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和高校有关信息及意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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