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法律界限,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味着你是成年人了,在民事法律关系上,你不需要监护人了,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了;在刑事法律关系上,要对所有刑事案件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了。但是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有权力的同时也代表着要履行义务。 年满18岁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如下: 1、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综上所述,十八岁在法律上意味着公民是成年人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在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将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