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廉租房需要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廉租住房建设应当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应当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廉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 (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