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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什么?
释义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对于外国投资设立的企业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目前我过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一、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的主要区别
    (一)并购交易的标的不同。股权并购的交易标的是目标企业股权;资产并购交易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所谓资产,就是组成企业的个别资源,如机器、厂房、土地、知识产权、特许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
    (二)并购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不同。股权并购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的股东;资产并购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但是,股权并购中还有外国投资者购买目标企业增资或增发的股份这两种特别的形式。在上述两种股权并购模式中,并购交易的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和目标企业,而不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的股东。
    (三)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股权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变为外商投资企业,这是因为外国投资者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的原因;资产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不会发生变化,外国投资者并不加入目标企业,而是另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来实际运营所购买的资产。
    (四)外国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不同。股权并购完成后,外国投资者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自然要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资产并购完成后,外国投资者购买的是干净资产,目标企业的债务不会随资产转移到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无需承担目标企业的原有债权债务和法律诉讼的风险。
    (五)审批风险不同。股权并购过程中,由于外国投资者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后使目标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履行较为严格的政府审批手续,这使外国投资者承担了比较大的审批风险;资产并购过程中外国投资者承担的审批风险较小,因为需要审批的事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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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4: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