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消防不合格举报途径: 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 2、电话拨打 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 互联网网页 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 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