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落户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户口落户需要的证件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准生证》; 3、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通知单》; 4、《结婚证》; 5、女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6、男方的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窗口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是怎么样的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