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待转区红灯亮时不算闯红灯。红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止线正在继续左转,这时不算闯红灯。“左转弯待转区”,当同向直行道绿灯亮时,左转弯车道的车辆必须前移到待转区,等待信号灯。左转弯待转区只供左转弯车辆使用,在同向直行绿灯亮时,虽然左转弯灯是红色的,但此时允许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的“左转弯车辆待转区”等候,等到左转弯信号灯变成绿色时再通过路口。左转等待线不是“停止线”,如果直行道和左转车道信号灯全为红灯时,所有车辆需在之前的停止线进行等待。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