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聘是指招收和聘请工人、职员参加工作。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招聘职工采取自由竞争的原则。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5、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