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姓名变更后,变更驾驶证姓名的流程。姓名变更后,之前的驾驶证不再具有可使用性,应当按照法律相关流程,进行变更。具体如下: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