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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宁城市2025规划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以“非均衡发展”、“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立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促进城乡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提高市域城镇化水平;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区域增长极核,建立起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集镇与村庄有机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结构体系,实现本区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立足常宁市域资源状况和交通区位条件,结合市域经济发展趋势和村镇发展战略,确定常宁市市域村镇等级布局规划的空间结构为“一带一圈,两核多点”。一带一圈:一带即常宁市中心城区、柏坊镇、水口山镇串联形成的常水城镇带,一圈即以常宁市区为中心、与常宁市中心城区约半小时交通联系的小城镇圈。两核多点:两核即常宁市中心城区和水口山镇两个增长极核,其中常宁市中心城区为主要增长集核,水口山工业新城为次要增长极核,多点即其余乡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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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