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全款未解押车安全吗 |
释义 | 买全款未解押车不安全。因为该车辆不能进行过户,而且对于已经设立了抵押权的车辆,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该车辆进行优先受偿。等到可以过户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和证明。 机动车解押办理流程: 1、车辆所有权人需要向抵押权人领取解押所需的相关资料; 2、车辆所有权人携带自己的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所需的其他资料,到车管所申请解除抵押,并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3、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车辆解押,并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解押需要的证件材料: 1、车辆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膜; 6、机动车标准照片; 7、《贷款结清声明》; 8、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9、其他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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