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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竣工报告是谁来出?
释义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就是所在的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承包单位编写并报送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发现问题后监理单位会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单,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作用:
    1、投产准备工作情况,运行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生产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情况及建立的运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3、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4、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
    1、工程建设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建设依据、工程自然条件、建设规模、建设管理情况等。
    2、设计:
    包括设计概况(设计单位及其分工、设计指导思想等)、设计进度、设计特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设计效益分析、对设计的评价。
    3、劳动生产安全卫生:
    包括劳动生产安全卫生的概况、劳动生产安全卫生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4、消防:
    包括消防设施的概况、消防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5、节能降耗:
    包括节能降耗设施及采取的措施的概况、节能降耗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6、投资执行情况:
    包括概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
    未完工程、遗留问题及其处理和安排意见。
    引进建设项目还应包括合同执行情况及外事工作方面的内容。
    7、施工:
    包括施工单位及其分工、施工工期及主要实务工程量、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评定、中间交接验收情况和竣工资料汇编、对施工的评价。
    8、试运行和生产考核:
    包括试运行组织、方案和试运行情况。
    9、生产准备:
    包括生产准备概况、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生产培训制度及规章制度的建立、生产物资准备等。
    10、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环境保护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11、工程总评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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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4: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