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工龄应当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经济补偿金的工龄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带薪年休假的工龄如何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一、职工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工龄了吗 不是。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计算“本企业连续工龄”只须掌握如下要点即可: (一)企业经转让、改组成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达让、改组合并前后的本企业界工龄; (二)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作为本企业连续工龄计算; (四)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作为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仍应合并计算; (五)职工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应计入本企业工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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