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放弃抚养权后,一般不会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在与女方在协商抚养权归属的过程中,表示放弃抚养权,也可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表示放弃抚养权。放弃抚养权的决定,应当是男方自愿作出的。若男方是被强迫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可能会与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若男方属于自愿放弃抚养权的,该放弃行为对男方具有相应的约束力。男方要反悔,应当有合理的原因,若属于与女方协商方式放弃抚养权的,男方有合理缘由,需要争取孩子抚养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