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金可以退吗 |
释义 | 在支付认购金后,若是业主不想买房了,认购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具体仍要看双方在收取认购金时有无具体的约定。 因为认购金是在看房时时表示对房子表示满意,是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并且给付定金的前提是双方约定,合同双方都要有给付定金的意思表示,双方没有这种意思表示,定金条款不能成立。 法律依据: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关于定金和预付款性质的复函》中提及“定金和预付款的性质是不同的...预付款则不具有这种性质。如果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可将预付款一部分或者全部抵作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余款应退还给预付方,如果接受预付款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将预付款返还给预付方,并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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