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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释义
    如果是离婚财产协议书遗失了可以去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将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没有离婚协议书的话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办理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一心想采取协议离婚,那么就只能多协商、多沟通,争取签订离婚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可以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就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则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不需要了。因此即使当事人没有签订离婚协议书,其实对夫妻离婚也是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此时协议离婚不成的,还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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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3: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