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隔离14天费用由谁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是一项很重要的预防措施,尤其是现在国外疫情发展严重的时刻,对于境外输入病例的隔离显得更为重要,大部分集中隔离观察点都设置在车站机场附近的酒店宾馆中,对于疫情区人员的隔离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比如住宿费、伙食费等等。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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