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疫情仲裁去不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因新冠疫情无法及时提出仲裁申请或起诉的,诉讼主体可以向仲裁或法院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中止计算诉讼或仲裁时效。 1、诉讼时效或者仲裁时效可以因为一些特定事件的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3、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仲裁审理活动的,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延期,经仲裁委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4、若疫情管控措施开始时,法定仲裁时效期间还未过期,那么疫情管控发生时仲裁时效即发生中止(暂停计算)。等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仲裁时效恢复继续计算,当事人应在时效内及时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另外,因疫情影响导致当事人无法参与仲裁庭审的,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5、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换句话说,无论企业还是劳动者,如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旦时效过期,其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请求权即丧失。 法律依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视为仲裁时效中止情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