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折旧年限最新规定是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是4年。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完成折旧以后,虽然不能再计提折旧,但是车辆还能使用。其中折旧年限和报废年限,没有必然的联系。 一、折旧的方法如下: 1、平均年限法,也被叫作直线法,在会计上以及税务上都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 2、工作量折旧法,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企业,或者适用于价值较大但是却不常使用的建筑施工设备上; 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适用于一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企业,比如医药生产企业,汽车制造企业,电子生产企业等; 4、年数总合法,需要上报到税务局批准,企业才可以使用年数总和法来进行折旧计算。 二、可以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下: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总之,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是4年。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完成折旧以后,虽然不能再计提折旧,但是车辆还能使用。其中折旧年限和报废年限,没有必然的联系。折旧的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