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要不要去物业登记? |
释义 | 房子出租后,你作为房东,主动到物业和社区登记,那是极好的,最好还可以去派出所登记一下,便于流动人口管理,派出所也会核查承租人身份信息,对你来说那是极好的,也是最安全的,当然承租人不愿意也不用非要带他去,把身份信息带上去登记就好了。 一、房屋出租安全注意事项? 出租房的安全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更是被迫在眉睫,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也应该提上日程了,一般的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涉及到的方面也是比较多的: 1、用电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 2、人员的管理: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 3、政府规定: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过同意,是装修的时候涉及到了水电线路的改装,这更是应该慎重的,政府部门做好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私房业主或委托代理人应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提交私房出租申请书及产权证明、承租协议、治安承包协议书。公安派出所审核批准,发给《私房出租安全许可证》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出租登记手续,符合出租条件的,由房管部门颁发《私房出租许可证》。租赁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填写租赁登记表,租赁合同与登记表一并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审核,并报税务机关备案。私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应载明房屋座落地点、建筑结构、附属设备、租赁部位与面积、租赁用途、租赁年限、房租金额、交付方法、维修责任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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