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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需要交医保吗
释义
    当兵去了不需要要交医疗保险。原因有:一是户籍关系或者转移到部队,或者注销,在当地无法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即便入伍前有过医疗保险的参缴记录,医疗保险关系也会转移到部队,保险关系不在地方上,当然就无法缴纳医疗保险;二是《军人保险法》实施之后,军人保险制度建立起来了,服役期间也是给缴医疗保险的,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且军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相衔接,可以选择在部队体系内的医院就诊,也可选择在地方医院就诊,二选其一。
    入伍后统一建立人事档案,包括户口、党团关系等一并转入部队,甚至有一些直接注销户口,所以在入伍后为其在地方上缴纳医疗保险是行不通的,更没有必要;军队有衔接地方医疗的“一卡通”,2017年之前仅限于军官,2019年1分开始扩大到普通士兵;“一卡通”军、地两用,不仅涵盖军队体系内的医院,而且涵盖地方上的医院,一旦出现病情,个人可以选择在军队体系内医院就诊,也可以在休假期间到地方上的医院就诊,均享受医疗费报销等医疗待遇;现役参保医疗保险期间的,个人在缴费的同时,国家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同等数额给予补助,相当于个人无需负担任何费用;与养老保险类似,医疗保险也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入伍前有过缴费记录的,关系转移到部队;退役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入伍前、退役后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条
    参加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应当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个人缴纳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的同等数额给予补助。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不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国家补助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军人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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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