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妻子起诉离婚不去法院可以吗 |
释义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能不去。 一方起诉离婚的,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都要出庭。 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如果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一、财产分割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财产分割对方不出庭,人民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拒绝出庭的话法庭可以缺席审判,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否则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变更抚养权开庭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吗 可申请不出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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