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权利是法律保障的。如果子女不愿与父母见面,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但并不意味着放弃抚养和教育义务。在尊重子女意愿的前提下,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实施监护教育。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妨害家庭和睦罪:妨害家庭和睦,虽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形,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