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需履行的法律法规(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
释义 | 1.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的义务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它对于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公务员依法履行什么样的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对于整个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持、公民权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仆、人民的公仆,是否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需要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与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真正把新时代公务员精神内化为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以更好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为此,公务员应该具备很高的素质和能力。 3.公务员遵守法纪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公务员应 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纪律。 公务员遵守 法纪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知法是懂法的基础,懂法 是守法的基础,守法是护法的基础。 第一,知法。一方面国家机关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宣 传、培训和学习竞赛等活动,使公务员知法,如我国多年来连续 开展的“一五”普法、“二五”普法、“三五”普法和“四五”普 法等活动。 另一方面,公务员也要自己时刻注意学习法律知识, 做到知法。第二,懂法。 公务员要实现遵守法纪,依法行政,仅仅知道 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准确、全面、系统地掌握和了解法律的精 髓,不能一知半解或者只了解一些皮毛。作为公务员,必须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等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 公务员还必须掌 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第三,守法。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必须守法 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作为公务员身份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行政 权力,既不能越权,又不能不作为,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当公务员作为社会人身份时,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法 规。简单地说,就是公务员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和 法规》第四,护法。 为了保证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顺利实现,必须 对少数违法乱纪和破坏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相应的处 分和行政处罚,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才能真正实现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目标。 4.公务员在法律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1.公务员法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人了公务员的范围。在本法的立法过程中,曾有一种意见主张在职位分类中设置司法类公务员,将法官、检察官纳入这一类别,但法律并未明确。 2.其主要考虑是,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就是考虑到法官、检察官与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国已经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因此,在本法有关职位分类制度中,未将法官、检察官与其他公务员合并在一起进行分类。 3.在这里,对法官、检察官不作职位分类上的调整,实际上正是贯彻和体现了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5.公务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和权利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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